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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CXPCCXPC(SH:600078)2024-10-30 10:2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持 续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下设环境、社会及治理管理委员会("ESG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ESG 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环 境、社会及公司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ESG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可设立ESG工作组配合ESG管理委员会开展具体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ESG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