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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讯: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GMTCGMTC(SH:600898)2024-10-25 11:58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1 | | 第三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2 | | 第四章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5 | | 第五章 | 监管与处罚 6 | | 第六章 | 附则 7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从事 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