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兴玩具: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仅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有 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 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项有关的 报表、数据或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味着本所及经办律 师对这些引用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群兴玩具")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及《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