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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现金管理制度
CDLQCDLQ(SZ:002628)2024-10-30 11:4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管 理业务,提高现金管理收益,防范现金管理决策及执行中的风险,维护公司和股 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现金管理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以增加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原则,对闲置资金(含闲置自有资 金、闲置募集资金)通过投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 司等在内的金融机构对外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受让可转让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 或收益凭证等),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从事现金管理交易的原则为: (一)现金管理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现金管理产品交易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