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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_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1 | 问题 | 1 4 | | --- | --- | | 问题 | 2 7 | | 问题 | 3 14 | 二〇二四年十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出具的《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函〔2024〕120040 号)(简称"审核问 询函")收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和主承销商,与发行人、 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发行人 2021 年、2022 年财务报告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2023 年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委派 2023-2025 年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通知》,发行人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3 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回复的不同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