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安乃达: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ANANDAANANDA(SH:603350)2024-08-29 09:47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 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最后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