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_8-1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报更新)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Longtu Photomask Co., Ltd.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玉路北侧圣佐治科技工业园 4#厂房 101) 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3〕355 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要求,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 图光罩"或"发行人")会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申报会计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发行人律师")等中介机构,按照 贵所的要求对审核问询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逐条进行说明,请予审 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