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8-1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8-1-1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印发的《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2023〕239 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邦股份"、"发行 人"或"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浙江天册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 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示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 | --- | | 对审核问询函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对招股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