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8-3 律师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编号:TCYJS2023H0484 号 致: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键邦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 次发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并已出具 TCYJS2023H0170 号《法律意见书》、 TCLG2023H0233 号《律师工作报告》、TCYJS2023H0482 号《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和 TCYJS2023H0483 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于2023年3月21日下发的"上证上审 〔2023〕239号"《关于山东键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