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_8-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编号:TCYJS2023H1434 号 致: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乃达""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并已出具 TCYJS2023H0178号《法律意见 书》、TCLG2023H0261号《律师工作报告》。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发行人将补充上报2023年度 1-6月财务报告,容诚会计师出具了"容诚审字[2023]200Z0526号"《审计报告》 (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容诚专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