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金波、秦汉清作为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力聚热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代表人;指定孙亚 明作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指定徐海霞、郭铖、金钰涵、陈凌宪为项目经办人员。 保荐代表人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及其 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 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发行保荐书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