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技术: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048 号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4-3-1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一、鉴证结论 瑞华技术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 1 4-3-2 使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核)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048 号 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及相关规定 对 2023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 定负责。 我们审核了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技术")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涉及的 2023 年 12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我们认为,后附的《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编制,瑞华技术做出的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