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公告编号:2023-141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渊恺、曹晓珑、陈希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 事》《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提名补选第三届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