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监事会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方案的审核意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董事 会制定的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具体方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23-058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方案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 体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