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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股份: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俞杏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俞杏英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电话:021-58358013 | 传真:021-58358012 网址:http://www.gffirm.com | 电子信箱:gf@gffirm.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26 楼 | 邮政编码:200120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俞杏英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万丰股份")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万丰股份实 际控制人俞杏英增持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 言 一、本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简称的含义 1、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3、万丰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指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收购人:指俞杏英女士;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