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利科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1] AN207-11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元利科技、公司 指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 指 (草案)》 元利科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 提 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事宜 本次解锁 指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考核管理办法》 指 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法》 指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提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