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ST目药2024年三季报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ST目药2024年三季报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 贵 所 于 2024年11月5日下 发 的《关于ST目药2024年三季报 的 信 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36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的有关意见和要求,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本所")作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药业") 聘任的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对贵所的监管工作函所列问题进 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三季报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5亿元,同比增长 44.80%,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6513.20万元,同比增长 85.28%,公司称主 要系母公司和子公司青岛天目山健康较上年同期收入增加所致。截至 2024年 9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6403.56万元,同比增长 116.98%。此外,2024年第三 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1480.52 万元、1419.26 万元,均同比 由负转正。请公司: (1) 补充披露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