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的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下发的《关于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3683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问询函中需会计师发表意见 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问题 1.关于交易方案 草案披露,公司拟置入控股股东海投公司持有的免税集团 51%股权,并置出 上海合联等 5 家公司股权,同时,为避免同业竞争,海投公司将在交易完成后把 置出公司以及持有的涉及商业物业运营管理的珠海市新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77%股 权、珠海市凤凰盛景商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托管给上市公司。截至目前,置出 资产中上海保联存在股权监管限制未解除的情况。 请公司:(1)结合持股比例、章程规定、董事会席位、经营决策和重大事 项表决安排等,分析说明交易后上市公司对免税集团能否实施有效控制;(2) 补充披露公司剩余房地产资产相关情况,后续经营安排;(3)补充披露相关托 管内容、托管费用与收益安排及公允性,相关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