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冰川网络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 刘和国、董嘉翌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73 号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刘和国、董嘉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深圳 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 232 号)及《关于对刘和国、董嘉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4〕233 号),你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一、公司治理不规范 (一)三会运作不规范 你公司未与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 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等 内容;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薪酬时,相关董事未回避表决。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完善 你公司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进行确认。 1 二、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 (一)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 你公司实际控制茂名沧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但未将 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个别项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不及时 你公司个别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于 2018 年、2020 年出现 减值迹象,但你公司当期未进行减值测试,直至 2023 年才 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减值损失。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