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川网络: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