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天科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Jin Mao Partners 金 茂 凯 德 律 师 事 务 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在上海市静安区 恒通东路 69 号 7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经公司聘请委派游广律师、张博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或"经 办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旗天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等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仅对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