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安 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 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 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 成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