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安 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以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购买股权、债权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有价证 券或其他形式的对外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委托理 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决策权限和程序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 无权决策对外投资,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投资。 第四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部门协同投资证券部门、财务部门进行市场调查、财务测算后提出项目可行性分 析资料及有关其他资料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