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富信科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制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并结合《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