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信科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 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富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别制订本办法。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四)必要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 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当参照《上市规则》及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