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佳汇国际中心 A 座 4 层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 (86-10) 65511122 传真: (86-10) 65530601 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嘉法意字【2024】第1205号 致: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章程》及公司提供 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载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1 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 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 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 及对该事实的了解,仅就本次股东会的程序事宜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 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有关议案的内容及议案 中所涉事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必需 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