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永安行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2、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 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被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 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 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上海联适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5%的股 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的自查论证,董事 会认为: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