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生物:东方生物舆情管理制度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 司相关舆情的管理,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 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含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可能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 管理、行业环境和投资者结构等状况及其变化,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经营、财务报 告,关注公司重大舆情。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