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均胜电子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 义一致,独立董事需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3.13 条要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