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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Yatai pharmYatai pharm(SZ:002370)2024-12-30 12:58

国枫律证字[2024]AN166-1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166-1 号 致: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根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或"亚太药业")签署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本所接受亚 太药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称《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称《债券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称《自律监管指引 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