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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世纪: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InfosecInfosec(SH:688201)2024-11-05 09:56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或"本次债券"),债券 持有人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公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债券 受托管理人")。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 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 进行审议和表决。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