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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BNMCBNMC(SH:601011)2024-12-09 10:42

关于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宝泰隆,证券代码: 601011; 焦 云,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焦 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李清涛,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裁; 秦 怀,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284 号 三是 2023 年年报中前五大供应商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 2023 年年报编制工作不审慎,未准确统计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数据, 对 2023 年年报中第四、第五大供应商的认定及采购金额披露不准 确。 综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2.1.4 条、第 2.1.5 条和 第 7.4.4 条等相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焦云、焦强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 2 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裁李清涛、秦怀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具 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常万昌作为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 董事会秘书刘欣作为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根据《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的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