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程:北京齐众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齐众律师事务所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齐众[意 HC009]号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41 号 16 层 1601-1610 室,邮编:100025 电话:(010) 65924368 传真:(010) 65924368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北京齐众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齐众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齐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程科技")的委托,指派董成良、郑冬梅律师出 席了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