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雄极光: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1 号 粤海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510627 电话:(86-20) 2805-9088 传真:(86-20) 2805-9099 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于2024 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和公告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蔡新路 293 号 D 栋一楼大会议室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为本法 律意见之目的,"中国"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 特别行政区及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