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网: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2024)JTN(XA)意字第 FY1206292 号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2号迈科商业中心25层 710061 电话:029-8112 9966 传真:029-8112 1166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本所律师声明: 法律意见书 (2024)JTN(XA)意字第 FY1206292 号 致: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陕西广电网络 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刘诗涵律师、 田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 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