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公司、森鹰窗业 | 指 |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 | 指 | 森鹰窗业控股股东边书平及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应京芬 | | 制人 | | | | 增持人 | 指 | 边可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现 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楚洁(系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 | | | | 监)、边可欣(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 | | | | 动人) | | | | 增持人自 年 月 日起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2024 4 29 6 | | 本次增持 | 指 | 易所交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