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惠 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柏新材"、"公司"、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惠柏新材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66,700股,并于2023年10月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69,200,000股,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2,266,7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 股票数量为21,876,22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098%;有流通限制或限 售安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