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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禄科技:舆情管理制度
TalantTalant(SZ:301045)2024-12-24 07:51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