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阳:江苏益友天元(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益友天元(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律意见书 江苏益友天元(南京)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1 号新丽华中心 22 楼 邮编:210019 电话:025-85553382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江苏益友天元(南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益友天元(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益友天元(南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4)苏 01 破 2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 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南京中院作出(2024)苏01破20号《决定书》, 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江苏益友天元(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红太阳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太阳股份")的委托,就《南京红太 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有关文件和材料,并得到公司 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用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