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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光学: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PHENIX OPTICSPHENIX OPTICS(SH:600071)2024-11-22 09:33

方達 津 師 事 務 所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国上海市石|| 路288 | 兴州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 来24 邮政编码:200041 24/F. HKRI Centre T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被任何第三方所依赖,或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关于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风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 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指派律师出席凤凰光学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