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工业:舆情管理制度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管理包括正面和负面舆情的监测分析和处置,重 点是媒体上出现的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对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涉及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新闻报道、负面言论等。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 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