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讯: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 师列席了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 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 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在此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 随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