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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1月)

为规范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 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或者投 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及 相关公司对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 情况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所属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