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作为浙江锋 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锋龙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 产 325 万套液压零部件项目"进行延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时间由 2024 年 1 月 31 日调整到 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