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膜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 年 12 月修订) 1 | | |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 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独立董事中至少 1 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也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