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园:关于重整事项的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10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4.1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七项 至第十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 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出现 本规则第 9.4.18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2、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 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 示。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 东园 公告编号:2024-108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事项的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