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园: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4-12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何巧女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因减持股份或者被 动稀释导致其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自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之日起九十个自然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仍应当遵守本指引关于大 股东减持的规定。" 2、强制执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1、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华创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兴证券")通知,公司股东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凯先生未能履行股 票质押协议约定的义务,华创证券、东兴证券可能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