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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瑞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强瑞 技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 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1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二)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 资产品。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