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相应的担保。 | | |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持有 | | | 的最低限额。 | 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股份,法律另有规 | | | | 定或者股东会决议不按持股比例减少股 | | | | 份的除外。 | | | |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 | | | | 最低限额。 | | 第一百 |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 |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 | | 九十六 | 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 | 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 | | 条 | 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 | 公司登记机关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 | | | 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文版章程为准。 |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第十条的规定,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