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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第二条 监事会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 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 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公司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时,或发现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存在不符合相关会计制 度的规定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三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专职人员应当 ...